首先確認的基準
請區分暫停服用期的這三種情況
- 沒有固定通則
- 依處方與狀況判斷
暫停服用期是服用一段時間後暫時停用的期間。並沒有「服用幾個月後休息一個月」這種適用於所有產品和所有人的通則。
是否需要暫停服用、是否應停用,以及是否可以重新開始服用,應確認實際成分與目前狀況後再作決定。
暫停服用期與因不良反應而停用並不相同
暫停服用期是依照計畫暫停服用並重新評估的期間。相反地,服用後出現新的不適而停用,則是應先確認安全性的停用。不要把這兩種情況都歸為同一種「暫停一下」,應明確確認停用的原因,以及可以重新開始服用的條件。
暫停服用期間會觀察到哪些變化?
請記錄最後服用日期、開始暫停服用的原因、目標症狀的變化,以及新不適消退所需的時間。若其他藥物或生活作息有所變化,也請一併記錄。不要僅憑暫停服用期間一次變好或變差的變化,就確定產品的功效或副作用,應在再次諮詢時確認整體經過。
暫停服用後,可以重新服用剩下的產品嗎?
即使看起來仍在使用期限內且保存狀態良好,只要目前狀況、正在服用的藥物、懷孕可能性等有所改變,就應先諮詢。FDA建議,若要停用或打算不按照指示使用,應先諮詢醫療人員,並將產品保存在原有標籤容器中,遵循標示的指示。
醫療團隊審核
崔延承 院長
Baekrokdam 韓醫診所 代表院長暫停服用期百科項目,已對表達的安全性及服用前確認範圍進行了審核。
審核範圍:產品事實、服用原則、安全界限、患者指南文字 · 最近審核 2026-08-29
- 畢業於慶熙大學韓醫學院
- 自2010年起從事韓醫治療
- 拱辰丹、瓊玉膏、鹿茸補藥、量身定制補藥診療